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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办“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民歌大赛”决赛

作者: 时间:2016-09-22 浏览: 来源:

9月21日晚,受文化部非遗司委托,由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及我校共同承办的“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民歌大赛”决赛,在我校章丘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

民歌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文化部评委会委员根据比赛章程,分别对各省推荐的参赛节目进行认真审听、评选。经过初赛,由全国各省文化部门及有关院校选送的352组参赛节目晋级复赛,其中,独唱对唱重唱140组、多人组合82组、民歌改编94组、院校36组。经过复赛,最终共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涉及17个民族的53组代表队共174人晋级,参加在我校举办的决赛阶段的比赛。经过为期四天的比赛,各组将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演唱奖,还将对积极选送节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比赛中院校组的设置对于传统民歌在院校的传承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将民歌大赛赛场设在高校,也体现了大会组委会对高校非遗文化传承所寄予的厚望,和对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关注。为举办好这次民歌大赛,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比赛筹备工作,责成王海副校长实地调研督导指挥,校团委作为学校主要对接单位,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就比赛过程中的食宿、交通、排练、赛场等环节,和比赛组委会进行多次协商,为比赛的顺利进行做了大量耐心、细致、有效的工作,也得到了比赛组委会和参赛队员的高度赞扬。

民歌大赛是“中国原生民歌大赛”的延续。举办“民歌大赛”,旨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促进各民族民间音乐的交流与发展,展示我国非遗保护成果,鼓励创新和交流,推动传统音乐的保护、传承与传播,推进我国音乐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此文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将“民歌大赛”作为重要项目列入“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宣传部 宋新刚、团委 李海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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